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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购物广场门前广场绿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购物广场门前广场绿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感谢邀请。
目前我还没有听说过那个小区物业是不允许业主的私人自行车进入小区的。
因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应该是本着方便小区业主,服务小区业主的目的进行相关的服务。而自行车作为业主的代步工具,又是业主的私人财产,同时它在外又容易丢失,所以让业主的私人自行车进入小区,并且停放在小区规定地点,这个应该是合情且合理的。
当然,这里我所说的自行车不包括共享单车。至于为什么不包括共享单车我想大家也都够理解,我也就不在多说了。
最后在这里在多说一下,很多的物业公司为了小区的公共安全,是禁止小区业主将自己的自行车和电动车等代步工具停放在小区的公共楼道内的。因为电动车给自行车在小区楼道停放,确实会拥堵楼道的同时也会给整个小区带来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相关的物业条例和消防法规也是明确禁止业主占用拥堵小区消防通道的,也是要求物业公司禁止业主车辆停放在小区楼道内的,这点是为了大家的共同安全,也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谢谢邀请
小区物业不许自行车进入这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自行车属于业主的生活配套用品,跟汽车一样,对于一个商品化小区来说,原本规划就有停放非机动车区域设置,普通住宅大约是按每户1.5到2辆规划,而且自行车是属于业主的物品,进入小区后只要是按规定的区域摆放,他人无拒绝的权利。
不知道提问人所在的小区因何提出限制禁止自行车进入。既使出于某种需要,也召开了业主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通过了禁止进入这项决议,也不合理、合法。不能忽视少部分业主在购房时获得业主停放自行车的权利!
那么请问自行车停放区作何用途?如果擅自变更规划,未经规划部门的审批,也未经业主同意决议也是非法无效。
有些别墅项目,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质,可能考虑未设置自行车停放规划区域,也有些城市地形的缘故,也未多考虑自行车停放,比如山城重庆。笔者曾经在重庆街头留意过路过的行人,街头确实很少有人骑自行车,在这些地方未予规划,且小区禁止停放自行车也是可以理解的。作为特例不具普遍意义。
但是从客户满意度角度出发,对于缺少规划自行车停车位的小区,建议物业联合业委会适当考虑这少部分业主需求,而不是一禁了之。
现在有不少小区对于共享单车进入园区进行了约束,在小区门口布放了禁止共享单车进入的标识。这个管理措施无论从合理性、合法性上都是可以的。
一、合理性。共享单车设置的目的从社会性质来说让更多的人使用,如果把共享单车停进了小区单元,无疑是缩小了使用人群,降低了使用率,甚至有人私自在车上加挂锁,成了个人私用车,那是不合适的。
最大的困扰是很多业主随意将共享单车丢弃在绿化、单元门口,堵塞了通道、影响他人通行,还会产生磕绊行人事件,影响了小区秩序。
新生事物没规矩地滥用产生了新烦恼。倒底不是自己的东西,不爱惜!
二、合法性。共享单车的归属权属于共享单车公司,使用人根据协议在街边取用在街边归还,未经产权单位许可将车辆停放于相对公共区域置外、小区这一类非开放区域,明显违背共享单车公司的意愿,亦违反使用约定。
小区物业的管理是遵循所有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合同的授权范围履行管理义务的。大部分小区对业主的个人所有的交通工具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是会放行的,对非业主所有或外来车辆会禁止进入小区的,即使有临时停放也需要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如果是业主自己自行车🚲,只要按规定通道出入停放,理应不会受阻的,如果禁止进入小区的话,可以向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出面解决处理此事。
不让自行车进小区,我想物业控制的应该是共享单车,我们这边也有很多小区限制共享单车进小区,这么做物业应该有物业的考量,和物业沟通一下,问清楚了就好啊,我还是那句话,一个小区想治理好,光靠物业或居委会不行,还是需要全体业主来共同维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购物广场门前广场绿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购物广场门前广场绿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